[size=5]再说一下微体谬误[/size]

mujun 发表于 2007-04-21 00:33:21

按说明天要早起,今天应该早睡。不过这个东西还是今天说了吧,明天回来不是还要写田野笔记吗。

我觉得上个星期我讲的那个微体谬误的说法是有问题的。我们确实不能确定B选区是不是会投A政党的票,但是我们还是能确定,从概率上讲,B选区有更大的可能性投A政党的票。那既然我们可以用“可能性”来理解原先的结论的话,我们为什么不能用“可能性”来理解后面的推论呢。所以说不应该这么解释微体谬误。我先前说的仅仅是统计分布的问题罢了。

李沛良的书里面举的例子是:我们不能从“村干部比一般老百姓更有可能发生神经衰弱”这个结论推断“村干部多的村庄的神经衰弱发病率要高”,这样就犯了微体谬误。李的解释是,如果一个村庄的村干部比较多,他们把工作都分担了,压力也分担了,可能神经衰弱发病率就不高了。我觉得这显然是一个更好的例子。其实微体谬误真正的问题出在哪里呢?应该这样说:原结论是针对个体的,研究的特征也是个体的特征,而个体的特征很难放大到一个群体中去,因为群体又多了一层个体与个体关系的问题。有很多时候,个体的特征在群体那里是很难找到对应的。比如你说“个体收入”,那么对应“群体平均收入”这个特征是不是合理呢?同样,有些时候,属于群体的特征也很难在个体上找到对应。比如“权力分配”,这是个群体特征,而如果说到个体,就没有什么权力分配的问题了。

李的区群谬误用的是这样一个例子:我们不能从“经济状况越差的村庄生育率越高”这个结论推断“农民越穷生育率就越高”,不然就犯了区群谬误。解释如下:经济状况差的村庄生育率高很有可能是穷村庄里经济状况好的农民生育率高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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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 patricklee
    2007-04-23 21:35:59 匿名 202.120.*.*

    谢宇的《社会定量研究方法》里对这两个概念讲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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